《安徽医药》作者撤稿退费流程
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撤稿退费的作者,请先进入投稿系统,点击稿件标题,在“给编辑部留言”处提出撤稿申请;再联系我刊电话0551-64672615申请撤稿;作者收到同意撤稿的邮件后请及时提交退费申请表(详见附件),同时请附上缴费时的转账凭证(支付宝转账的需附交易号或订单号的截图,银行转账的需附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ahsyxh@yeah.net。
我刊将尽快为您办理退费手续,退款完成后财务部会在稿件系统中的“留言处”留言。若提交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退款,请在我刊微信公众号中咨询,我们将在24小时内为您解答。
《安徽医药》撤稿及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医药》稿件与稿费管理工作,结合安徽医药杂志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撤稿共分为作者主动撤稿,因学术不端或著作权纠纷等引致的撤稿、杂志社客观原因撤稿。
第三条 作者申请撤稿的按阶段不同给予不同的退费处理。撤稿由作者申请、责编书面记录,报杂志分管领导审批。
1.未录用稿撤稿,不退还审稿费。
2.录用交费后请求撤稿,可退回部分版面费。版面费中将扣除每稿查重、加工、照排等费用300元,同时扣除二次及以上审稿费、统计审稿费等,退费的手续费另行如实扣除。退费只能由杂志社从银行汇款退回至该文稿第一作者为户名的银行帐户内。
3.加急稿件已经排期,原则上不准撤稿,特殊原则经批准后可以撤稿,但不退加急费。
第四条 对于学术不端或著作权纠纷等引致的撤稿,所收费用一律不予退还。杂志社将保留通报相关单位与个人等处置权。
第五条 因杂志社客观原因产生的退稿,将退还作者所有缴费。
第六条 本办法意在提高投稿的合规率,引导作者严肃认真地对待投稿及学术研究。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药学会所有。
温馨提示:我刊编辑不会通过微信或QQ与作者单独联系!如有主动联系者,绝对是骗子!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安徽医药退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