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制度
1、坚持“工作需要、热情周到、从简节约”的原则,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用餐事务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2、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兄弟单位调研、本刊编委专家来我刊交流学习及其他单位来人来访需就餐的,由综合部出具就餐呈批单,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统一派餐。
3、陪餐人员根据需要由领导确定,综合部通知。
4、大型会议支出,由综合部会同主办部门编制预算,领导批准后执行。禁止先执行,后报批。
5、接待标准遵照社会团体组织的有关财务规定执行。